
工程质量保证书【推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便于上级组织或集体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你知道怎样写保证书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质量保证书1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xx天内、重大事故xx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xx;(盖章)接受人签字xx;(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3甲方(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 ……此处隐藏6236个字……装。
4.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拟派具有丰富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工作,以其丰富的经验、科学的施工、严格的管理来保证现场安装的质量。
5. 与其它施工单位做好配合,确保优质完成与其它施工单位的接口处理。
总之,我们将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实现向顾客交付100%的高品质产品。
针对本工程,我公司的质量目标是:确保本工程的外装饰质量达到鲁班奖标准。同时,进行如下质量保证;
1.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并对幕墙工程一切所需的保证负责。
2. 本工程保修期限为3年。除用户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者损坏及超过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因我司施工质量原因及移交前因我司保管不力等原因造成工程范围内各部位、部件、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形、丢失、开裂、渗漏、划破等,均属我司保修责任范围。
工程质量保证书14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⒊、装修工程为X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X。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质量保证书15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