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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报告

时间:2025-12-05 17:47:13
律师实习报告15篇

律师实习报告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实习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实习报告1

人生太短,岁月太长。无意义的叹息是无意义的。不知不觉,40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成了美好的回忆。在此,首先感谢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为我提供了这个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老师的指导,让我有机会将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肖耀杰和赵的帮助和照顾,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地度过这个暑假。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很难学到的东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处理事务的能力,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在李先生和杨先生的指导下,我参加了三次庭审,五次外出取证,三次立案,一次参与调解,同时撰写了大量法律文书。其中法庭笔录5份,调查笔录6份,取保候审申请及担保6份,行政辩护1份,民事赔偿协议1份,民事申诉3份,委托书1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2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份,民事裁定上诉1份,刑事附带民事申诉1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1份。此外,我独立接受咨询近20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与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与工伤等。对于这一重要的人生经历和最有价值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第一,社会关系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所以律师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粹的法律关系。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外,还应该在《公安法》的当事人、证人和监狱部门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对于商人来说,客户就是上帝;就律师而言,这些人都是神,谁也惹不起谁,谁也得罪不了谁。从更功利的角度来说,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关系。战斗力超群的作战单位必须有扎实的后勤保障,想称霸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在当事人、证人、法庭之间穿梭,时间和精力都很长。如果一个律师经常在自家后院起火,经常被家人亲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困扰,总是情绪低落,怎么会有精力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师能够提前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产生稳定的案件来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没有永远的敌人,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种感觉,那就大错特错了。人是一种感情最丰富的.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社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由于律师是一个雇员很少的职业,同事不应该仅限于自己事务所的人,而是该地区的所有法律服务人员。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但根据实际需要,同一个办公室的律师在法庭上两军对垒是很常见的。这样,这种同事关系就更复杂了。在研究所里,每个人都需要团结,和睦相处;在法庭上,他们为了客户的利益而脸红,让对方难堪。他们在事务所里通常表现出善意是真的吗?如果有,这些律师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么虚伪有多累?但我宁愿相信他们是前者,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标。

3.与当事人和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时,必须尽自己的职责,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托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至关重要。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隐瞒了一些事实,容易导致律师工作误入歧途,陷入困境。证人往往因为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作伪证。这些对律师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地把事实说清楚,如何让证人放下心事,才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体现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关于这一点,我从杨律师身上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难的准备;预测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并设计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和生活

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此处隐藏27377个字……法律规定、相似案例,并且可以同律师讨论案件情况。我搜集了关于外商投资、商标注册、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等等方面的资料。并且这项工作对锻炼信息搜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帮助。

例如:在一起关于租赁合同免租期租金计算纠纷案中,我方作为出租方,如何得到解决让我方陷入了困局,因为我们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出示相关的内容,还属于空白阶段。对于免租期的相关流程程序解决方法也无从而知。后来经过大量的网络书本查阅,了解到免租期是《企业会计制度》里第1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给予对方适当的'优惠实行免租期的规定。它只是作为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一种鼓励措施,促使合同权利义务的实现。只能从北京税务局或企业会计制度仲有类似的规定。

邹律师在得到相关信息后拍手叫好说:我们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捍卫我们的观点,可是我们可以采取参照的方式而不是依据的方式解决这个纠纷,若不能取得调节的形式,就算诉诸法律,我们也有取胜的可能。

从这个亲身经历的案例中,我深深地懂得了,不顾一切以正当的方式手段去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是法律赋予律师最神圣的职责。

5处理各种电子文件表格,数字计算

实习第一个月,我几乎天天对着文档表格。还有各种各样的文书写作。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三、实习工作接触到的人和感悟

1、律师

环宇京茂律所拥有较大的律师师资力量。环宇律所首席合伙人何培华主任就是一位资深的律师工作者。还有邹耀明主任、谢成巧主任、孙圣爱主任、朱国帧主任等等。他们往往都是大家风范,做事沉稳利落,工作效率极高。在他们面前,你总会有种直面英雄之感。

2、律所同事

在律所,工作和交流是一件轻松的事,他们大多都很随和热情,非常健谈,也很真诚对人。

3、当事人

在律所你会跟随指导律师会见各种各样不同的当事人,期间相差之大,语言隔膜之多,都考验你的总结技巧。在人生阅历方面有很大的提高。

最后感谢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给我这个机会在此实习工作,还有邹耀明律师,庞卓律师以及徐志明师兄。还有律所的崔姐,常俊俊师姐,王志祥师兄,小何姐,小郑姐,刘亮师兄,刘炜师兄。谢谢你们在实习期间对我的鼓励和支持。

律师实习报告15

不觉间去法院实习已过了两天,总结一下自己的第一次实习经历,呵呵!虽然略有辛苦,但感觉颇有收获,真有点感慨良多了,哈哈~

昨天我和安起了个大早,胡乱收拾一下,连早点都是在路上解决的,之所以这么匆忙,主要是怕误了法院的班车,因为我们这次不是在法院实习,而是跟随班车去法院的最基层组织————人民法庭那里。所谓的人民法庭,学法律的人应该都能清楚设立它的目的:为了便民诉讼,从而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主体之间有关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昌平法院共有四个派出法庭,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叫回龙观人民法庭,所谓的回龙观,是昌平区下设的一个镇,但该镇可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镇,它的繁华程度绝对不亚于昌平,甚至超越之。回龙观位于五环内,交通发达,一应设施均齐全,去各个区都比较方便,因而它的知名度可想而知。

闲话不说,回归正题。呵呵!怀着忐忑的心随着班车驶往我们实习的目的地,本以为相距不远,可车还是跑了近四十分钟后,才来到了我们的回龙观法庭。虽然这里的建设无法与昌平法院相提并论,但由于法庭更接近于最基本的诉讼,而且来这里实习的人少,所以会更有利于我们学习一些实践经验。见了这里的领导后,我和安被分派给两个资深法官,据说他们两个每年要审好几百个案子,呵呵!先崇拜一下。

带我的法官姓李,虽然外表严肃,但据师兄说,他人很不错,而且更难得的是,他和我是近邻老乡哦,呵呵!来到法院后,才发现北京本地人占据大多数,夹杂在一群京腔中,才更显外地人的勤奋和可亲。别看我平时大大咧咧,但一去了正式场合,立马拘谨和文静起来,呵呵!尤其是法院这样威严的地方,更不敢放肆了。自己还未平复紧张的心,李法官就把一本厚厚的案卷拿给我看,说一会要听听我的意见。哦,天呢,这太为难我了,当时就让我的心更加悬了起来,那本卷宗也让自己看的七零八落,最后也是草草应对了他的询问,呵呵!还好的是,我的观点和他的颇为一致,但要检讨自己的是,现在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系统的法律思维,说起案件来,根本没有法律人的素养,法言法语几乎都不会说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知识太浅薄,掌握不灵活的缘故啊!!

以前听实习过的人说,去法院就是干体力活,不停地让你整理卷宗,毫无技术含量。看来我是比较幸运的,一开始李法官就让我写判决书,虽然只是些前期的片头工作,无法深入到定论中去,但这足以让自己尽快地熟悉审判流程了。呵呵!说实话,刚写判决时,虽然有着理论功底,但还是觉得茫然无措,只能借助于以前的判决,参考其中的相同之处,慢慢摸索了。第一次接触卷宗,翻阅里面的起诉状、证据、裁定书、庭审笔录等等东西,才发觉自己的'理论知识可以和实际联系起来了,看来任何时候,只学习是无法达到灵活运用的目的的。

李法官的书记员是个小女孩,虽然比我才大一岁,但已经熟练的把各项工作打理好,非常的干练和勤快,值得我向她好好学习,呵呵!不过自己对她,先就犯了个错误,因为人家姓姚,我就不假思索的称之为“姚姐”,她听了后,很委婉的说让我直接叫名字就可以了,我思量半天后,才发现自己发明的称呼实在含有歧义,呵呵!太不好意思了!!

今天上午比较清闲,自己无所事事了半天,还把单词书拿出来瞅了几眼,其实心思根本没放上面。后来十一点左右时,跟着法官和书记员去做房屋鉴定,倍感新奇哦哈哈~其实到了现场后,才发现也挺简单的,主要是鉴定机构的工作嘛,法院去人也是为了威慑当事人别刁难鉴定人员吧?而且需要为此做个现场笔录。

中午我和安先是打了会乒乓球,然后跑到值班室看电视,任电话响个不停而不敢去接,因为无法去应对当事人或者律师的询问。最后困极后我俩趴桌上眯了一会,休息的条件有点让我们感到辛苦哦。最后赞一下法院的饭菜,比学校好吃多多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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